劳动作文800字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作文8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作文800字1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总务处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并进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总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梳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总务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总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建立专账,专人管理,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账目清查并签字。
(二)、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即收支票有原始凭据或经办人的印件,且由学校报账员主管会计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和使用,坚持批款一支笔,严禁乱收费,乱罚款。收费(含罚款或公物赔金)不入账作污挪用处理(除给予纪律处分和全部追回外,另罚金额的25%)
(三)、报账员必须做到报账及时,且账据、钱相符,日清月结。对漏收的要负责追回,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和增收节支的责任。
(四)、行政经费不准借支和挪用,特殊情况,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但借支时间不得超一个月,否则按2%计算月息。
(五)、学习辅导资料必须由学校统一征订,即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确定资料,教研处、勤办谈价,分管教学和后勤的校长审批,最后校长签字付款。若有个人私自征订,学校拒付资料款。
(六)、出公差的费用按有关文件报销,若有超出文件规定范围款项,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6、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安徽中医药学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是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实的财政拨款预算指标和学校各项事业收入而编制;支出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而编制。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预算编制的原则。学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按照预算编制全口径、综合全面的要求,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一)依法理财原则。收入做到合法合规,支出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同时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测算每一笔收支项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二)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一保工资、二保运转”的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保证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
(三)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导向原则。按预算编制要求,合理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建立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以绩效为导向,以考评为手段,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年度收支预算可采取零基预算或参考上一年度正常预算经费(不含专项经费)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综合因素进行编制。正常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不能高估冒算,支出预算要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对支出预算的编制(不含人员经费)逐步过渡到项目化预算管理方式。
为适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度举债进行建设,实现学校的超常规发展。发展性负债必须考虑学校规模的定位,保证财务状况安全,要有利于学校的长期、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财务处要加强对负债管理,对适度负债(借款或贷款)进行基本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事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性评估,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分期偿还计划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三章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内容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程序。学校年度预算在校内各部门上报的基础上,经财务处审核,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后汇总,由财务处提出预算草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会研究审定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程序和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人批复下达后执行。为便于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比较,根据批复的'预算,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作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切块分配到部门。切块给部门的包干预算,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直接下达到使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学校各类收入构成和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增减变化因素据实编制。收入预算由财务处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统一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是指日常业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由财务处和人事处根据相关工资福利政策编制;定额公用支出预算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结合未来支出预期进行测算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由各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申报项目,编报的项目要突出绩效,体现效益,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用途、范围,确保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编报的项目首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测算,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既要有政策依据、绩效目标,又要有测算过程、预期效益。每个项目的提出都需包含项目内容、金额、申报理由等部分,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各部门对于采购符合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八条学校预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执行”的预算管理办法,切块分配到学校各部门包干使用。
第九条学校预算经批复下达后,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额度执行。各部门应切实增强支出进度意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责任制。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对预算执行工作负总责,要与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起责任。财务处、国资处应牵头抓好项目预算,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工作,加强预算支出调度,提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快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
第十条严格控制预算指标结转结余,确保财政拨款资金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当年的项目支出资金应在本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预算。对工作不落实、执行进度慢的部门,应适当压缩其支出预算总额。各部门年末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严格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章预算调整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对于年初预算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落实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的,必须在预算执行中及时提出细化方案,报省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财政拨款收入和学校事业收入一般不予调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切块给部门包干预算调整,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
第十三条为保证学校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时,经申请部门与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会商后,由申请部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财务处予以调整。
第六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四条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或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运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实施考评和跟踪监控,各二级单位应严格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绩效管理体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和模式,扩重点项目评价和再评价范围,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情况按照《安徽中医药学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和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分析、通报: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在财力许可范围内,优先考虑部门下年度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介于80-90分之间,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原则上下年度部门预算不再安排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适当扣减部门下年度预算。同时预算执行绩效情况与各部门当年的年度考核相挂钩,预算执行差的,直接影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第七章决算
第十七条决算草案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编制,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编制上报。
第十八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九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劳动作文800字2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校园预算编制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会计法》、《预算法》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校预算编制制度。
1、校园预算是指中小校园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是中小校园财务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校园的预算编制务必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和绩效性的原则。
3、校园编制的预算,务必及时立卷规档,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毁损。
4、校园应当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状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预算编制。
5、校园的预算务必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预留硬缺口。
6、校园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任务的规模及要求相适应,按照规定务必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7、校园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校的方针,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照顾一般,在保证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项目支出。
8、中小校园务必强化预算编制的管理,要把预算编制工作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教育系统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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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xx〕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由各级财政补助,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教育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的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及支出范围
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来源是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以及学校事业收入返还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的资金等。
第五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分摊机制,按不低于省制定的基准定额标准足额将公用经费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中,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科学分配学校公用经费,适当向办学规模小、条件薄弱的学校和教学点倾斜,保证学校基本需求、扶持薄弱学校发展。要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教学活动的特点,及时、足额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水电、邮电、网络、交通差旅、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和学科竞赛等,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安防和后勤设备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支出等资本性项目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外单位摊派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设立“小金库”“账外账”存放和管理公用经费。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应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学校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完善办学条件的项目支出。
第十条学校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购置原则按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学校教师培训费应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3、学校要按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不能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3%。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按月编制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计划,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后严格执行。要加强实物消耗核算,规范经费审批、实物管理等程序,建立资产和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资产和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内部控制,明确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学校会计科目按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校事业支出明细表》规范设置,公用经费支出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准确反映学校经济活动。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分析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并主动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四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规范学校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审核管理,确保经费支出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十五条各级财政、教育、审计和纪检部门应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对骗取、截留、挪用、挤占公用经费,或虚列支出套取公用经费以及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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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和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四条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滚动预算管理。
第五条根据管理层次和需要的不同,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学校预算两种。部门预算指是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上报主管部门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是指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侧重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编制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与部门预算在收支口径和总量上保持一致。
第六条学校预算包括一级预算和二级预算,一级预算主要是指学校层面预算,二级预算主要是指二级单位根据一级预算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的预算。学校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采用合理方法科学、及时编制预算方案。
第七条经国家和学校批准的预算,非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条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九条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
第十条预算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年度预、决算草案,重大预算安排和调整等事项须提交学校校务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审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负责对学校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向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一级预算,指导和监督二级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编制预算、决算草案;
(二)组织和监督学校预算的执行;
(三)提出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
(四)具体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定期向校务会议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各预算单位(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是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其职责包括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本单位的预算收入,提出本单位预算支出建议;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和监督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三章预算的收支范围
第十五条学校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款,包括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二)教育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三)科研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本条上述规定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地方配套经费、资产盘盈收入等。
第十六条学校预算支出包括人员基本支出、公用基本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一)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社保、购房补贴等)、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工资、补贴、抚恤金等)、福利费、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学生奖助学金等。
(二)公用基本支出:指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教学教辅、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公用支出。
(三)项目经费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有规定用途的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财政专项、科研专项和校内自筹专项。财政专项主要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工程、统筹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建设经费等。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十七条学校预算应当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本年度收支进行预测,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预算。
第十八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学校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财政政策相衔接。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合法合规组织收入,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第二十条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在保证学校事业发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或难以预见的开支。
第二十二条学校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第二十三条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部署,包括预算布置,单位申报,调研、分析与汇总,专题论证,编制预算草案等五个阶段。
(一)预算布置。计划财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下年度学校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向全校各单位布置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
(二)单位申报。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预算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预算申请,将预算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计划财务处;
(三)预算调研。计划财务处对各二级预算单位提出的预算申请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类别进行分析和汇总;
(四)专题论证。对于基本建设工程、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事项,应组织项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以及金额合理性等论证,必要时应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五)编制预算草案。计划财务处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对各二级单位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在学校一级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第五章预算审查、批准和下达
第二十四条预算审查和批准。计划财务处向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对预算编制与执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修改后的方案按有关规定提交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二十五条预算下达。预算审定后,由计划财务处向预算单位下达预算通知。预算通知应明确经费额度、经费使用范围及经费管理要求等。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积极组织预算收入,计划财务处要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及时、足额上缴学校,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缓收,各单位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七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在预算方案未经批准前,计划财务处按上一年度同期预算支出的数额安排本年度必须支付的支出预算。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未经批准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准预支。
第二十八条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按照收入性质及相应政策,将学校可统筹部分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调节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按有关规定经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后可列赤字,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第二十九条计划财务处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预算执行与绩效奖励挂钩,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建立盘活财政存量、统筹自筹专项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一条财政专项结转和结余资金按国家规定执行,自筹专项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按预算申报计划或时间节点任务情况,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可结转下一年,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第七章预算调整
第三十二条学校预算一经确定,当年内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在预算年度内遇到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因学校工作计划调整、出现突发事件或其他涉及学校全局的临时事项等情况,必须及时增加预算的,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动用预备费。
第三十三条计划财务处在每年10月底完成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预算调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
(二)需要调入预算调节基金;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
(四)支出结构、用途变化;
(五)其他调整事项。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确因事业发展需要追加预算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追加经费理由、额度并编制详细支出预算,加盖部门公章,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研究分析提出初审意见,单笔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报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单笔金额在30至100万元(含)以内的项目报校长审批,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报学校校务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审批。
第八章决算
第三十五条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编制决算草案。编制决算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组织并部署。
第三十六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七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
第三十八条决算草案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审计部门审查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九章预算监督及绩效考评
第三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预算、决算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下列内容: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三)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
(四)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五)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四十条审计处对学校和各部门的预算执行与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下列内容:
(一)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审计处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
(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三)预算执行绩效情况。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审计处对学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尤其对学校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评价项目绩效,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第四十一条审计处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列为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自觉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预算绩效奖惩制度,将预算执行和绩效考评的情况作为各单位的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南大学预算管理制度》(中大财字〔20xx〕20号)同时废止。
劳动作文800字5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独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另定协议]
附:关于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
一、公务费:
1、办公费:因办理公务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笔、墨、纸和现代化的办公用品,报刊杂志费,印刷费,宣传费。
2、差旅费:机关行政人员因公差旅费。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
3、会议费;机关行政人员参加各项会议支付的费用
4、邮资费:教学办公发生的邮资费。
5、行政设备维修费:行政办公设备发生的维修费用。
6、学校组织的党支部活动费,教工团员活动费,老年人活动费,关工委活动费等。
7、支教费:由学校指派,支持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教学而发生的经费。
8、教职工培训费:为提高教学和业务水平而组织培训发生的费用。
9、其他。
二、业务费:
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
1、教学业务费;教师用教材、讲义、教学用文具、纸张、印刷费、墨水、粉笔等消耗用品。活动课、兴趣课、研究性课补助费、教师早晚值班费。
2、实验实习费:实验药品、试剂等消耗材料及校外实习费用。
3、文体维持费:音美体育器材,训练比赛补贴。
4、理科实验班费:奥赛培训、集训和参赛费用,聘请教练劳务费等。
5、学校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费用。
6、社会实践活动费:寒暑假学工、学农、走进社区、高中新生军训费用。
7、教研组活动费。
8、教学设备维修费。
9、教学业务会议费。
10、教学差旅费。
11、课题课改费。
12、业务招待费。
13、其他。
三、设备购置费:
1、仪器设备:教学仪器、仪表、电器设备、机电设备、电教设备。多媒体设备、网络设备、标本、模型等。
2、音美体卫设备:音美体育卫生器材。
3、图书设备:由学校购置的各类教育教学图书。
4、一般设备。学生课桌椅、办公用桌椅、电讯设备、医疗器械、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
劳动作文800字6
一、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编制
1、行政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编制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见附表)编制年度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报送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送财政部门)。同时,单位要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文件的规定填报预算外资金(如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支计划。
2、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定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支出预算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项内容,经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支出等项目,专项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别编列到有关项目。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行政单位经批准用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行政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3、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其他收入按节级科目分项填列,见表三)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没有收入数额的项目可以空置)。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包括基金)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预算,不得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各项支出;按规定暂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按规定进行处理,除经批准由单位留用的外,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作为单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预算。由财政专户拨付给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作为单位收入,列入收入预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独立核算后勤机构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等,应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单位应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即在保证人员支出和开展公务活动必不可少的开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在保证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应有详细的说明。
二、行政单位预算的核批
1、财政部门在收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或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行政单位预算后,应进行审核,对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对有主管部门的行政单位预算,财政部门一般只核批到主管部门,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核批到具体单位。
2、财政部门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时,应按照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统一核定行政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
对收入预算,应明确核定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核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指标。
对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必要时应核定到工资、补助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重点支出项目。
3、财政部门在核定行政单位预算时,财政拨款标准应根据以保证行政单位基本工作任务需要,结合国家财力可能确定。
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根据收支统管的要求,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一并核定,统一下达。其数额应根据行政单位财政收支状况,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及按规定实行结余上缴专户或按规定比例留用不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数额确定。
财政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指定用途的,财政部门在核批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时,应予以明确。
三、预算执行
行政单位预算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批以后,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行政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工作。
1、行政单位要加强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项收入要及时入帐,不得坐支。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要及时足额上缴;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单位收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要督促催缴。
2、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应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开支。
四、预算调整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行政单位预算,行政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因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但因为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行政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2、行政单位的其他各项收入预算需要调整时,可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自行调整收支预算,但必须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3、收入预算调整后,要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五、预算报表格式
根据以上规定,随文附发《中央级行政单位预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单位的预算报表格式,由地方财政部门参照该预算报表格式制定布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通知要求,一并填报。
六、请各部门、单位在3月31日之前将单位预算报财政部门主管财务司
单位概算可参照预算报表格式在上年预算年度结束前(12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主管财务司。
劳动作文800字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4、《关于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
1、审定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要求;
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个性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6、听取预决算执行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善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8、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xx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部门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4、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推荐数,进行综合平衡,构成预算草案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5、组织业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计划对同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指标分解、细化调整;
6、将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单位预算分解细化后的预算指标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业务部门;
7、跟踪、监控、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状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8、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追加调整申请,构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9、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10、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开展决算分析工作,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以各业务部门为单位成立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以下以业务部门代指),组织开展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审批下达的预算,利用分配到的经济资源开展业务工作,完成工作目标。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主要职能:
1、带给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提出预算推荐数;
2、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对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及相关岗位;
3、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预算;
4、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工作计划的调整及单位的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
5、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预算的综合平衡和执行监控,及时按要求解决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执行其他相关任务。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九条:预算编制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原则、资料、方法、要求部署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编报工作,提出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一)业务部门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经济活动资料,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合理测算,提出预算推荐数;
(二)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推荐数,根据业务部门的具体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资金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后,上报财务部门审核;
(三)财务部门对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是否贴合人员定额、实物定额等标准、是否贴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一般性支出等政策要求,是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等合规性要求进行审核,并构成本部门预算草案;
(四)财务部门将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对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应按要求对业务事项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计划的科学性及金额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立项评审。
第十一条: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草案,由财务部门在“一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同级财政部门在“一下”阶段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给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在控制数额度内对需要进行压缩或调整的项目重新细化调整,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调整后的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将调整后的预算草案在“二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业务部门要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改变资金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项目实施进度及批复的预算,编制本部门的月份资金使用计划报归口管理
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
(一)财务部门重点对月份资金使用计划是否在预算指标范围内、是否贴合规定的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是否贴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是否提交相应的文件和单据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业务部门按批准后的用款计划组织经济活动和项目建设,需要办理xx采购和投资评审的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关手续。财务部门在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预算限额内按单位财务制度的具体规定支付资金。
第十六条:由于外部环境、xx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或根据实际需要务必增加的支出,应办理预算追加调整。
(一):业务部门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详细说明追加理由、推荐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及所带来的影响等资料,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二)报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透过后,由财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本着勤俭节约、确保工作需要的原则,认真研究提出意见,经部门预算管理委员会群众研究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分别报上级部门。
第十七条: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财务部门应定期通报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重点通报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预算项目执行状况。预算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预
算执行分析会议,审议预算执行阶段性报告,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五章:决算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按照同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和单位实际经济业务进行年终决算,编制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决算编制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决算编制完成后,应由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对决算报表资料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与会计账簿的相关数据是否一致、与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带给的对账数据是否相符、是否贴合报表间、报表内各项目间的逻辑关系。审核人员审核后要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加强决算分析工作,重点分析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资金和实物资产使用状况、各项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到达既定的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推荐,构成分析结果报告,报送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和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一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根据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和各自的职能分工及项目建设状况,思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因素,制定本部门具体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根据实现预算目标的需要测算资金投入、编制预算,财务部门审核。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随同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财务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业务部门开展各类业务事项均贴合预算要求,并依据相关工作计划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预算。
第二十四条: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将预算执行的效果和效率纳入业务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和奖惩范围。财务部门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并按要求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业务部门,在以后年度分配方面给予优先思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业务部门,应进行整改,并对以后年度的项目立项和预算分配从严把关和控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预算业务工作流程图
(一)预算编制流程图:
(二)预算批复下达流程图:
(三)预算执行环节流程图:
(四)决算和绩效评价环节流程图:
劳动作文800字8
1.0 总则
1.1为了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实现各项经营目标中的财务关系及责任,规划、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领导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公司 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 体安排。
1.3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逐月编制滚动预算,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级归口管理,并将财务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1.4编制财务预算应当遵循效益优先、积极稳健、权责对等的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将各项成本、效益指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落实,并负责到位。
2.0财务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2.1公司成立财务预算领导小组,由助理总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财务预算工作小组,负责财务预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体事宜,并对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小组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人员为小组成员。
2.2财务部根据公司要求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2.3各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整体预算的工作。各部门经理(主管)及财务部经
理对本单位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直接责任。
3.0 财务预算的主要内容及编制依据
3.1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执行部门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3.2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各部门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预算主要是指在预算期内各作业板块(办事处)对提供各种劳务可能实现的业务量及其收入的预算,主要依据年度目标利润、预测的市场劳务需求及提供的市场价格编制。
3.2.2成本费用预算主要是指各作业板块(办事处)在预算期内所要达到的营运规模,主要是在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作业板块(办事处)的各种设施的营运能力、各项成本费用的消耗,具体编制如下:
3.2.2.1人工成本的测算:根据本年度的实际直接工资(不含公司办公室人员)及下年度的工资支出情况作测算;根据工资总额作出提取“三费”的测算;以及本年度职工的工资收入作出下年度社会保险费的测算;根据本年度劳动保护费的情况作出下年度费用的测算。
3.2.2.2劳务成本的测算:主要是燃料费、养路费、营运证费、路桥费等运输费用及修理费的测算,可参照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及下年度的经营计划。燃料费及路桥费根据下年度的经营情况预测,养路费及营运证费根据实际使用的车辆情况预测,修理费用主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维修安排计划,并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作测算。
3.2.2.3其他直接费用的测算:(主要为各作业板块发生的费用)主要是折旧和其他费用项目(如租金、财产保险、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水电费、事故损失费等)可参考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及下年度的经营计划。折旧按规定的`折旧率作测算。
3.2.3期间费用预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门(既机关人员)组织经营活动必要
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预算,管理费用包括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两部分。可控费用是指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运输费、修理费、业务接待费、劳动保护费等;不可控费用是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折旧费、社会保险、财产保险等。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公司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部门进行编制。其中:业务招待费应当重点列示。
3.2.4营业外收支预算包括处理固定资产净收入和损失、罚款净收入和损失及其他营业外收支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编制营业外收支等相关业务预算。
3.3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预算期内购置、更新固定资产进行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预算。
3.4资金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需要借入的长短期借款,主要依据公司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及利率等编制。
3.5财务预算主要包括资产负债预算和损益预算等内容
3.5.1资产负债预算: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综合反映公司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预算、经营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5.2损益预算:是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公司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收入预算、经营预算、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6根据公司领导层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制定规范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统一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填报。 4.0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
4.1下达任务:财务部于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门下发上报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通知和编报要求。
4.1.1编制上报:各部门应当结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和下一年度的
特殊变动来确定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各项计划以及有关材料上报财务部。
4.1.2客服部根据各作业板块(包括运输、仓储、办事处)的经营情况,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块收入预算。
4.1.3调度部根据运输营运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请车支出的预算。
4.1.4各作业部门(包括吨、拖、小车队、仓库、装卸、返工部、各办事处)根据本部门设备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的营运计划,参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编制下一年度本部门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费用、燃料费、运输费(包括养路费、营运证费、年票费、年审费、路桥保管费、车船使用税)、 仓库需更新的地台板、外请车费用以及办公费、电话费、租赁费、跟车费等支出预算。
4.1.5保险部负责制定公司财产保险及车辆事故损失费的预算。
4.1.6行政部负责编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业部、办事处、机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临时用工劳务费等),以及机关部门日常发生的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水电、房租等费用预算。同时负责编制公司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购置、更新的预算。
4.1.7财务部:负责编制折旧费、四税、审计费、财务费用等预算。
4.1.8总经理办:负责编制购置运输设备及投资项目的预算。
4.2审查平衡:财务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在审查、 平衡过程中,财务部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 反馈给有关部门予以修正。
4.3审议批准:财务部在各有关部门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上报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对于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 目标的事项,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 务部正式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公司执行官审议批准。
4.4下达执行:财务部将审定后的财务预算下达各部门执行。
4.5 月度预算的编制程序:
4.5.1客服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经营收入预算。
4.5.2调度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短途外请车支出的预算。
4.5.3各作业部门(包括吨、拖、小车队、仓库、装卸、返工部、各办事处)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本部门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费用、燃料费、运输费(包括养路费、营运证费、年票费、年审费、路桥保管费、车船使用税)、外请车费用以及办公费、电话费、租赁费、跟车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等支出预算。
4.5.4保险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公司财产保险及车辆事故损失费的预算。
4.5.5行政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工资(包括作业部、办事处、机关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临时用工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等费用计划。
4.5.6总经理办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重大项目开支预算。
4.5.7财务部编制月度预算,经公司执行官批准后在月底最后一天下达。
4.6已经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但是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 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 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经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公司执行官 批准方可进行调整。
4.7 调整财务预算应当先由归口管理部门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编制 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公司执行官批 准,然后下达执行。
5.0财务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5.1 各部门必须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板块、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同时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5.2各部门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
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部利用财务报表实行月三级预警监控(三级预警线为:一级达预算的50%;二级达预算80%;三级达预算100%)的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各部门和公司领导层汇报。
6.0财务预算的分析与考核
6.1财务部要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并通过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对财务预算的执行进行分析。
6.2总经理办以年度财务预算为基础和依据,制定和下达各部门年度关键绩效考核指标,并严格按照公司绩效管理相关考核办法执行,以保证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严格执行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6.3 对年度内因财务预算调整而导致关键绩效指标发生变化的部门,总经理应根据财务部对其财务预算的调整意见相应调整其关键绩效指标,报经公司执行官审定后重新下达指标。
6.4各部门要对其上报的财务预算准确性负责,以确保公司的预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门上报的预算与实际误差率不得超过10%,并将预算的准确性纳入年度经济奖惩考核范围之中。
劳动作文800字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财务预算基本资料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必须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状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状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状况考核等。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职责。
第十一条: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理解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职责。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务必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职责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用心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职责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构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状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企业财务预算能够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必须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构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职责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状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务必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状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状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措施和推荐。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资料:
(一)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职责归属、改善措施以及构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推荐。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状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带给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能够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状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状况、客观因素变化状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状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状况和财务预算审计状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
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透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到达:“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第三十五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职责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状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务必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状况处理;
(五)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用心性,企业能够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能够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状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构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善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企业能够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劳动作文800字10
为保证二级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管好用好事业单位各项经费,,结合我局经费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只适用于局所属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财务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项财务活动纳入正常的计划管理,按预算计划开展活动,尽量减少临时性支出,杜绝无计划支出和一事一议。节约的公用费用报局长批准后可用于改善本单位职工福利。局规财科具体履行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监督和指导,对二级单位的财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
三、二级单位实行收入与支出彻底分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入支出计划根据局党组讨论确定的数额为准并以责任状形式下发各单位。收入以银行存款为主,直接由付款人汇缴银行专户,现金收入由财务人员当日(原则上不能超过次日)缴入银行专户,现金收入不得截留用于单位支出。如有截留、坐收坐支现象,一经发现,停拨该单位下月所有经费,并对该单位一把手、财务人员通报批评。二级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规财科管理。支出个人部分(包括工资和各种福利)按人事部门核定金额,由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列造工资发放表,填写拨款申请书并付单位负责人审签的工资发放表报局分管财务领导签署意见,规财科根据审签意见加盖财务专用章。支出公用经费由二级单位财务人员按年初责任状要求的收入进度、支出计划填写拨款申请书,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上报局规财科,由规财科及局分管财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规财科根据审批意见在支票上加盖财务章。公用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局规财科负责办理各二级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业务。负责二级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根据财局要求负责编制各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年终决算、固定资产年终报表等工作,配合物价、审计等部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审核各二级单位经济活动和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规范做好各单位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据实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五、各二级单位明确一名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财务和资产日常管理。根据市财政和局下达的经费指标编制全年用款计划,办理各类收入的缴交和支出票据的缴销,审核归集原始凭证,负责各单位职工工资造表、发放和日常财务收支,到财局办理本单位拨款事宜,协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单位财务监督。
六、严格费用开支审批程序,确保开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二级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参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行“一支笔”审批制。重财务事项实行申报制度,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内的.由法定代表人审批、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分管局领导审批。每次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并说明用途。局规财科严格对各单位报销票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和超计划费用部分一律退回原单位。
七、严格专项经费的管理。专项经费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单核算。专项经费的`支出,按照核定的开支范围和规定的用途、标准按实际发生数额列支。专项经费支出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意见并报局长审批。
八、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和额购置须先由单位提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意见,报局长审批后交局规财科组织实施,属政府采购范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九、各单位的固定资产以及上级配置的能力建设方面资产应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侵占、挪用。
十、局每半年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应每月公开一次账目,主动接受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局规财科每年7月、次年元月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严格现金管理。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入账入库,严禁坐收坐支。各单位的财务账目日清月结,及时报账、记账,做到账面、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二)严格票据管理。局规财科负责二级单位票据的管理。未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不得违规发放票据。二级单位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票据的监督使用、日常管理、回收工作,并配合局规财科到财局办理本单位票据的领取、更换。
(三)未尽事宜参照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劳动作文800字11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农业和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单位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重点保障、兼顾一般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切实管理好有限的预算资金,充分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
2、局计财股统一管理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编制县财政拨给局各项经费预算、决算,管理、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时反映各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3、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恪守财经纪律,不断学习有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按照资金的使用用途分类核算各项业务,使财务结算规范化、程序化,严格遵守公务卡开支要求,并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建账设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财务管理人员应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资金,一切开支均按规定报销,对不符合财经政策的坚决不予报销,财务人员如不按规定给予报销,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按《会计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收入的管理
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三、支出的管理
(一)审批权限
1、机关财务审批制度
局机关所有财务支出票据都要有经办人签字、复核人签字、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10000~50000万须局主要领导同意,超过50000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讨论通过才能开支。
2、专项资金审批制度
局各项专项资金必须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在资金使用实施前,作出资金使用计划方案(包括资金来源),1~5万元须局主要领导同意,超过5万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讨论通过才能开支。一般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报账制,在报账时须提供资金使用方案、有效票据和资料如工程税务发票,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决算单;工程物质、政府采购表、发票、入出库单,人工工资及有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工程预决算等。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需经会议研究的由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才能开支。
(二)公务经费开支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及报销。办公用品由各股室统一填写采购清单向办公室申报采购计划,办公室根据需要汇总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购置用品及设备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才能购买。所有购进办公用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库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账物相符。股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账。
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加盖销售单位发票公章的购物清单。发票上未具体写明商品名称或未附清单等一律不予以报销。
2、车辆费用报销。机动车辆外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出公务车辆由司机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按县车改方案补贴及时报销,未经办公室安排出车的,办公室有权不予审核,费用由司机承担。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结账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外出本市需要更换配件或维修的需经分管领导认同,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机动车保险按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一投保。严格按局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3、差旅费报销。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如单位派车则不再另报销差旅费。借支差旅费的人员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考察和调研等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和发票,按审批权限审批。
4、招待费报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县镇内工作往来按一般招待,上级和外地、市来人,确需招待的,由经办人报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接待,由经办人结算后回单位报销,但事先必须向局长或分管局长汇报。报销招待费时一般要提供原始点餐凭证,由分管财务领导指定专人复核后方可报销。按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
5、干部职工探亲路费报销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报销,干部职工探亲路费由人事股审核登记后,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再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
6、凡符合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并具备使用公务卡结算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由办公室和计财股根据各股室申报计划,按实际需要编制预算,报主要领导批准后购置。大型和数量较多固定资产购置,由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购置固定资产需实行招标的,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
2、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和财务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账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财政局。办公室和财务有权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3、固定资产以股室为单位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到人。不得人为损坏,不得丢失。调出人员使用的公物,应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劳动作文800字12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xx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镇级部门预算(以下称: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批和分解下达、执行、决算和绩效评价等管理活动;
3、镇部门预算由镇人大、镇xx、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镇财政部门即镇财政所,预算单位包括镇府本级、镇属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
4、部门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理财原则。部门预算管理要贴合xx法律法规,体现xx和我市有关方针政策;
(二)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随意夸大或隐瞒;
(三)完整统一原则。部门预算要涵盖镇xx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所有预算内外收支,实行一个xx一级预算;
(四)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二、部门预算管理职责
1、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状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xx关于预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镇xx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和绩效评价;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状况;
3、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和绩效评价;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xx和上一级xx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状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
1、部门预算的编制主体是镇xx,镇xx负责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报本部门预算;
2、镇xx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文本。主要包括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部门职能、机构、编制、人员、部门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计划等状况;
3、部门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的收支要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反映,并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相应的功能收支分类科目;
4、部门收入预算编制,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指标,结合部门发展计划和履行职能需要,参考历年收入以及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因素变化状况,按照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财政拨款和补助收入,应当充分思考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参考本部门前两年预算和决算状况合理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当结合收入计划安排、相关收费项目政策以及单位性质和需求状况综合编制;其他各项收入要根据历年收入完成状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编制;
5、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应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努力保障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得与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xx性基金等收入挂钩;
6、基本支出预算分为人员支出预算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主要采取定员定额的方法编制。定员定额标准应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综合思考财力状况及部门支出需要,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分类分档制定;
7、人员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8、人员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人数和人员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在职人数以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编制为依据,超过编制的`按编制数核定,没有超过编制的按实有人数核定。离退休人数原则上据实核定。人员支出定额标准根据xx和地方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标准,综合思考下一年度正常晋职晋级等因素核定;
9、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范围的预算,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福利费等等(以当年xx支出分类目录为准);
10、公用支出预算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在职人数、资产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由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社会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综合思考部门职责、级别、工作量、占有资源和正常运转需要,以人或资产为计算对象分类分档制定;
11、项目支出预算是镇xx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项目按照预算安排时限划分为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和具体用途划分为城镇综合管理类、城镇基本建设类、农村农田水利类等;
12、项目支出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实行逐级申报审核制度。镇xx要对相关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根据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项目轻重缓急,按照财政部门明确的资金规模组织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推荐草案。财政部门对镇xx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推荐草案进行审核论证,经综合平衡后,提出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草案;
13、镇xx应将项目支出预算推荐草案资金细化到使用单位和具体用途;
14、镇xx和预算单位根据xx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将部门预算中应实行xx采购的项目,编制xx采购预算草案。
劳动作文800字13
局机关的预算业务应当坚持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架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预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预算业务全面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预算业务编制、实施管理工作。
二、预算编制管理
局办公室接收市财政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数据后,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开始预算编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预算编制
1、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预算编制工作,局长对总体预算进行部署。
2、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对各自业务进行预算编报,提出下年度将开展的项目、内容;要召开的会议、培训等。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4、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预算审批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解细化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讨论对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是否存在异议。
2、业务科室按会议决定进行预算调整。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提出单位预算建议数。
4、财政部门审批,确定最后的.预算控制数。
5、办公室向各科室下达最后的预算控制数,各科室执行预算。
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办公室要及时进行预算公开。
三、预算执行管理
硬化预算约束,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额度匹配流程
1、各科室根据批复预算,编制本科室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12月、3月、6月、9月20日前报办公室。
3、办公室汇总形成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4、每年12月、3月、6月、9月底,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下一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5、办公室进行国库申报。
6、财政部门审批后国库指标发布。
7、办公室额度分配及发布。
8、各科室执行预算。
(二)预算调整流程
1、各科室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分管领导审核。
3、办公室审核。
4、领导小组审批(不需要财政审批)或财政审批
5、办公室调整预算。
6、执行预算
四、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年终预算执行完毕后办公室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组织编制单位决算报表与绩效评价工作,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进行决算公开。
2、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文化教育、技能教育接受良好的教育,已成为人们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和终身受益的财富,甚至决定一生的命运。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上级拨款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拨款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榆阳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财务股。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各部门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2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3、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预算由党常会研究决定。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
(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
(一)收集资料,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对学校各单位提出的明细预算建议案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草案;
(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校内预算,并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
(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
(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
(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
(七)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六条各预算责任单位(学院、部、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
(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
(三)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预算,编报本部门具体预算方案和月度用款计划;
(四)坚持“一支笔”审批和会签制度,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七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统筹安排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合法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第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支出预算分为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专项支出两部分。首先要保证经常性支出,并坚持适度从紧;其次按已落实的专项收入来源情况和学校自筹能力安排建设性专项支出。
第十条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全部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学校预算统一安排。
4、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安徽中医药学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是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实的财政拨款预算指标和学校各项事业收入而编制;支出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而编制。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预算编制的原则。学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按照预算编制全口径、综合全面的要求,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一)依法理财原则。收入做到合法合规,支出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同时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测算每一笔收支项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二)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一保工资、二保运转”的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保证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
(三)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导向原则。按预算编制要求,合理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建立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以绩效为导向,以考评为手段,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年度收支预算可采取零基预算或参考上一年度正常预算经费(不含专项经费)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综合因素进行编制。正常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不能高估冒算,支出预算要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对支出预算的编制(不含人员经费)逐步过渡到项目化预算管理方式。
为适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度举债进行建设,实现学校的超常规发展。发展性负债必须考虑学校规模的定位,保证财务状况安全,要有利于学校的长期、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财务处要加强对负债管理,对适度负债(借款或贷款)进行基本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事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性评估,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分期偿还计划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三章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内容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程序。学校年度预算在校内各部门上报的基础上,经财务处审核,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后汇总,由财务处提出预算草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会研究审定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程序和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人批复下达后执行。为便于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比较,根据批复的预算,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作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切块分配到部门。切块给部门的包干预算,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直接下达到使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学校各类收入构成和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增减变化因素据实编制。收入预算由财务处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统一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是指日常业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由财务处和人事处根据相关工资福利政策编制;定额公用支出预算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结合未来支出预期进行测算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由各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申报项目,编报的项目要突出绩效,体现效益,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用途、范围,确保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编报的项目首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测算,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既要有政策依据、绩效目标,又要有测算过程、预期效益。每个项目的提出都需包含项目内容、金额、申报理由等部分,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各部门对于采购符合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八条学校预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执行”的预算管理办法,切块分配到学校各部门包干使用。
第九条学校预算经批复下达后,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额度执行。各部门应切实增强支出进度意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责任制。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对预算执行工作负总责,要与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起责任。财务处、国资处应牵头抓好项目预算,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工作,加强预算支出调度,提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快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
第十条严格控制预算指标结转结余,确保财政拨款资金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当年的项目支出资金应在本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预算。对工作不落实、执行进度慢的部门,应适当压缩其支出预算总额。各部门年末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严格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章预算调整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对于年初预算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落实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的,必须在预算执行中及时提出细化方案,报省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财政拨款收入和学校事业收入一般不予调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切块给部门包干预算调整,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
第十三条为保证学校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时,经申请部门与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会商后,由申请部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财务处予以调整。
第六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四条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或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运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实施考评和跟踪监控,各二级单位应严格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绩效管理体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和模式,扩重点项目评价和再评价范围,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情况按照《安徽中医药学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和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分析、通报: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在财力许可范围内,优先考虑部门下年度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介于80-90分之间,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原则上下年度部门预算不再安排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适当扣减部门下年度预算。同时预算执行绩效情况与各部门当年的年度考核相挂钩,预算执行差的,直接影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第七章决算
第十七条决算草案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编制,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编制上报。
第十八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九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5、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局机关的预算业务应当坚持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架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预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预算业务全面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预算业务编制、实施管理工作。
二、预算编制管理
局办公室接收市财政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数据后,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开始预算编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预算编制
1、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预算编制工作,局长对总体预算进行部署。
2、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对各自业务进行预算编报,提出下年度将开展的项目、内容;要召开的会议、培训等。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4、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预算审批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解细化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讨论对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是否存在异议。
2、业务科室按会议决定进行预算调整。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提出单位预算建议数。
4、财政部门审批,确定最后的.预算控制数。
5、办公室向各科室下达最后的预算控制数,各科室执行预算。
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办公室要及时进行预算公开。
三、预算执行管理
硬化预算约束,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额度匹配流程
1、各科室根据批复预算,编制本科室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12月、3月、6月、9月20日前报办公室。
3、办公室汇总形成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4、每年12月、3月、6月、9月底,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下一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5、办公室进行国库申报。
6、财政部门审批后国库指标发布。
7、办公室额度分配及发布。
8、各科室执行预算。
(二)预算调整流程
1、各科室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分管领导审核。
3、办公室审核。
4、领导小组审批(不需要财政审批)或财政审批
5、办公室调整预算。
6、执行预算
四、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年终预算执行完毕后办公室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组织编制单位决算报表与绩效评价工作,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进行决算公开。
6、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全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历年),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学校预算管理实行“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所辖教学点纳入本校预算统一编制。
三、校领导班子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梳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
四、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五、学校财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学校各部门的意见后,负责拟订学校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学校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六、学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七、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八、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九、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十、学校预算草案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
十一、学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学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十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由学校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
十三、学校决算是映学校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内容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学区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各学校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
1、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合理编制学校预算。2、严格按有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如作业本费等代收费项目)。3、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防止国有资产流失。5、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6、对学校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严格履行“专款专用”。7、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真实、客观地映学校财务状况,为学校及上级部门进行管理与监督提供依据。
二、管理体制及岗位设置
1、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全部纳入学区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3、各学校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财务机构及相关岗位,成立学校理财小组。
三、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并上报学区审批,学校根据预算安排好用款计划,学区根据用款计划实行全面监控,以确保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的原则:按轻重缓急原则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四、收入管理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各类收入。各项收入均须按规定纳入学校账户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不得隐匿、转移、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收到现金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学校银行统一帐户,不得坐收坐支,杜绝私存,任何资金都不得在财务管理体制外循环。
2、学校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设置票据使用台账,负责票据的购领、登记和核销工作,票据作废时写“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3、预算外收入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4、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增加的'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应按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五、支出管理
1、公用经费可以支出的范围: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学资料、印刷、水电、邮电、取暖、交通、
差旅、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购置等费用;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2、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按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安排。
3、各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公用经费支出。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护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五是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购置。
4、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进行维修,要编制预算,各校伍佰元以上、两仟元以下的购置、维修项目,要报学区审批。三仟元以上购置、维修项目,须呈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5、专项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它用,并实行立核算,按实列报。
6、学校经费不准开支的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7、加强学校现金的管理
学校使用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使用,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转账办理。不准虚列支出套取现金,不
准坐收坐支,及时报帐。报帐会计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年度终了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作为会计档案归挡。
8、各项经费支出参照标准
(1)办公费36%,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邮电、教师用书及报刊费、微机耗材等支出;
(2)取暖费21%,主要用于取暖费用等支出;
(3)差旅费3%,主要用于教师出差等支出;
(4)培训费5%,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等支出;
(5)维修、购置费30%,主要用于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资料及其它设备的购置,房屋、建筑物各类设备的人工材料费及零星基建工程支出;
(6)其它支出5%,除上述支出外,如临时聘用人员、厨师工资、垃圾清运费;
六、财务报批制度
1、依据《会计法》规定,中小学在公用经费支出中所得会计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专用章,经办人签字,内容真实完整。
2、各种合法合规的凭证原则上由经办人签字,分管负责人复核证明,学区领导审核列支。校长经手的原始凭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复核证明,
再由学区领导审批。
3、差旅费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补助具体标准按照《中共凉州区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武威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4、会议费使用要求
(1)学校承办教育局、学区、校际之间的会议和教研活动,以及校内的型活动会议,会议费用须凭会议通知、会议人员签到册报销。
(2)学校内部自行召开的会议,不能报销会议费用。
5、学校宗物品采购
学校教育仪器设备等宗物品需经教育局统一集中采购的项目,应在每年1月和6月底之前将采购项目计划上报乡学区,由乡学区集中汇总后,由上级部门按照有关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进行集中采购,费用由学区统一从各校账户上支付。若学校自行采购,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要严格执行个案采购制度,采购时报相关部门批准,学区凭政府采购审批表予以报销。
6、教师培训费使用要求
根据区教育局规定,教师培训费支出不得低于公用经费的5%,并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资料费等。校长、教师外出培训学习须附教育局通知或相关文件报销。
劳动作文800字14
1、中小校园预算是指中小校园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是中小校园财务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中小校园的预算编制务必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和绩效性的.原则;
3、中小校园编制的预算,务必及时立卷规档,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毁损;
4、中小校园应当按照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结合我市实际,20xx年度各中小校园开始试行编制预算,20xx年度起正式编制预算;
5、中小校园应当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状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预算编制;
6、中小校园的预算务必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预留硬缺口;
7、中小校园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本单位教育事业;
发展计划和目标任务的规模及要求相适应,按照规定务必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8、中小校园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校的方针,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照顾一般,在保证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项目支出;
9、中小校园务必强化预算编制的管理,要把预算编制工作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教育系统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劳动作文800字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农村中小学),村小(含教学点)纳入所隶属的乡镇中心小学统一管理。
第三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包括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第四条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部门预算原则。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初中和中心小学为二级预算单位,村小为基层预算单位。
(二)综合预算原则。农村中小学预算包括学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现收支平衡,统筹安排。
(三)突出重点原则。依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保运转、保基本支出、保重点的顺序安排预算,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专户管理原则。农村中小学预算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核拨,专款专用。
(五)绩效考评原则。农村中小学预算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追踪问效。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五条农村中小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第六条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第七条收入预算编报,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根据年度业务开展计划和支出需求情况综合确定。收入来源要可靠、稳定,实事求是,不重报、不漏报、不虚报。
财政补助收入指农村中小学校从财政渠道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以及按规定比例由财政负担的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
事业收入指农村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
勤工俭学收入包括农村中小学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
第八条支出预算编报。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和享受人员范围据实编报到每一个人。
人员支出包括个人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补贴、抚恤和生活补助、助学金等支出。
公用支出按照政策规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标准计算编报。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其中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费、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实验实习费、文体活动费、水电费、取暖费、交通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专项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购置等费用。
项目支出按照实际需求编报。项目支出包括校舍购建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以及其他改善办学条件等费用。
免教科书经费由省教育厅编报。
第九条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从每年*月份开始编制下年度预算。
一上:农村中小学编报预算建议数。根据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关于编制年度预算的统一部署,根据学校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需求,农村中小学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一下:县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县级财政部门根据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将本级承担的农村中小学经费和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一同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并结合分项定额标准等因素,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确定下达各中小学预算控制数。
二上:农村中小学上报预算草案。农村中小学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细目定额规定和有关标准,编制年度预算草案,逐级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二下:县级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县级财政部门将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草案批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财政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各中小学预算。
第十条县级财政部门下达、批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时,应分列二级和基层预算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校均、班均、师均和生均等实物配备标准,确定农村中小学基本支出细目定额标准,并与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一同下达各农村中小学。
第十二条农村中小学在编制预算时,按照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将学校通用的耗材和仪器设备等符合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商品和劳务(具体种类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章预算执行
第十三条预算拨款。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由县级财政按照预算进度直接拨付中小学,其中工资部分仍按原支付渠道发放到教师个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由学校提出用款计划,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后,向县级财政提出申请,由县级财政直接核拨农村中小学。对基础资料翔实、管理规范和地处偏远的农村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也可由县级教育部门直接向县级财政申请用款计划,经县级财政审核后直接核拨农村中小学;专项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符合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农村中小学预算一经批复,严格执行。在预算未确定前,县级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农村中小学月均实际支出情况,按月预拨公用经费,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拨款要确保及时、足额、准确,不得截留、滞留和挪用学校预算经费。
第十六条农村中小学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需调整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七条学校预算执行中新增事项,除国家统一调资和突发性事件可申请预算追加外,其余一律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
第十八条学校预算执行中项目资金有结余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可留归学校统筹使用;未完成项目的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章决算编制
第十九条预算年度终了,由学校按要求及时编制决算,经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形成部门决算草案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条决算要求数字真实,内容全面、准确,编报及时,不得估列代编,不得漏报、瞒报,虚列支出。
第二十一条决算包括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决算表式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发。
第五章绩效考评
第二十二条学校预算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支出项目实施内容、资金管理效率、公共或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教育部门和学校分级实施。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值、评价工作程序由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研究制定。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义务教育财政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农村中小学校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制约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完善内部财务管理约束机制,加强资金管理,自觉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及时向教育部门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分担资金不到位,套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工作失职造成失误并导致资金损失浪费的责任人或在资金使用管理中玩忽职守导致资金损失的责任人移交监察部门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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