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作文集锦【4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春作文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春作文 篇1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被最初的心动压上全部的执着,即使我们都已经猜到了结局,可是就是会想去追寻,只为那最初的心动。
曾经有过那么一个女孩,脾气有点坏,一直不屑于家庭,总是自以为是的认为,即使没有爸爸妈妈的.帮助也可以活下去,也可以活的好好的,有一天她认识了一个学长,比她高一个年级,他们每天都会聊天,每天女孩都会寻话题聊,从日常生活到了人生理想,学长表现的很稳重成熟,女孩则是一副逆反的心里,把自己所想的都说了出来,甚至离家出走…学长听到后,立马劝阻…女孩还是好倔强,最后,学长只留下了一句“希望好自为之,不要让我失望”,最后,那成为了他们最后一次聊天。
从那以后女孩也坠入了低谷,学习在下滑,老师也找过她谈过几次话,之后再也没用过了,在那段时间里,女孩整天玩着手机,甚至要到三四点,到上课就睡觉……后来,女孩在听到了一句话,成为了她的转折点,回到宿舍后,她想了很多认为自己不能再这个样子,要证明自己说的(和学长说的那些想法)并不只是天真的想法,而是自己人生的追求,也不想让曾经那么信任自己的人失望…后来女孩整天埋头在学习,每天的忙碌…终于女孩做到了,她做到了,可是再也找不到学长(毕业)了,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敢联系,就算自己做到了,可是还是不敢…
青春作文 篇2
青春如同一朵盛开在黑暗中的奇葩,诠释着生命的瑰丽——题记。
青春期的我们迷茫,叛逆。喜欢听着忧伤的歌,流下莫名的泪;会望着偌大的天发呆;会不顾一切逃出家里;但,横扫赛场的运动健儿,执着的追梦者更是我们交给“青春”最舒心的答卷。
回忆的章节被风掀起。当看到运动员名单上有我时,我赶紧跑到办公室里,但“名单已交上去了,不可以改了”浇灭了我的侥幸,灌铅似的'脚把我“拖”回了课室。
毒辣的太阳把我晒的软弱,日复一日的训练挑战着我的极限,汗水浸透了的衣裳见证了我的辛苦。许久以后,那一天终于来了……“800米选手准备”我踏上了跑道,长长的跑道赶跑了我的自信,带来了无尽的忧愁。“砰”惊梦般的我随着发令枪的落下开始长跑。隐隐约约记得超过了几个人,又被几个人落下……在你追我赶中,脚步越来越重。……忽然,寂静的人群变得骚动起来,观众席上的同学举得老高的标语告诉我,这是最后一圈了!响亮的加油声不断拉锯着我的耳膜,像在行尸走肉般的我已疲惫到了极点,口腔中的血腥味提醒我该放弃。我像只软脚蟹般无力挥舞着我的双手。我瞥见我的身影在阳光下显得那么无助。杂乱中,一声响亮的加油声闯破我的耳膜,抵达我的内心,呼醒了我的斗志,那是我的挚友的声音啊!那声音在告诉我不可以放弃!身上不知何来的动力竟使我的脚步在加速。对,不可以放弃。我拼了……
当到达终点时,观众席上的掌声,挚友的泪水告诉我:我成功了!
只要用心耕耘,这朵“青春之花”肯定会愈开愈茂盛!
青春作文 篇3
叶韵离开我的时候,那是一个刚下过雨的黄昏。操场上的塑料草坪被冲刷得分外刺眼。18岁,长到了足够高,夕阳可以把背影拉得很长,长得让我幻想明天我就能够学会扣篮。
我隔着盛夏黄昏那清凉的空气,邂逅一种潮湿。我不知道这种潮湿和泪水有着什么莫大的关联,操场跑道低洼处的积水,像一面碎了的镜子。天空的淡蓝与夕阳的血红,在缓慢地相互渗透。我一如那潭死水,无助地遥望,略带忧伤地企盼所谓的彼岸。
有一件事情,我至今无法理解。
叶韵离开后,我突然忘记了如何打篮球。最爱的篮球场,成了我的噩梦。当初,高中夏季篮球联赛刚刚展开,我凭借自己出色的三分球入选校篮球队。
得分后卫,绝对主力,强大的外线火力,令人窒息的绝杀:我总是用这等夸张的词句进行自恋,收获一些意想不到的幸福。
前三场比赛,也就是叶韵离开我之前,我场均投进3个三分球,外加4次助攻。我在外线的牵制力,让我们的内线打得分外流畅。三战全胜。
她走之后,我发现投篮的动作开始发飘,就像那急速行驶的赛车在弯道处漂移,毫无控制力可言。从训练赛开始,我的状态宛若灵魂出窍一般。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左撇子的我,在球场上扔三分球就像切白菜一样简单的我,突然忘记了什么叫做投篮。
第四场比赛,我一分未得,三分球5投中0。球队赢得很艰难,1分险胜。看着我们的中锋“胖子”满头大汗地从球场上走下来,刚刚坐稳的他就晕倒了,我心有点痛,不敢看胖子那不再强硬的身躯,如果我能投中一个三分,情况远不会这么糟。
第五场比赛,我仍旧一分未得,三分球7投中0。球队输了,这次胖子没有晕倒,所有的人都很沉默。而这种沉默,像是对我的一场诘问,让我无地自容。
每次三分线外飙射,我听到的都是球与篮网摩擦发出的刷刷声。如今的三分线外,每次出手,球都会在篮筐中旋转2圈到3圈,然后狠狠地从篮筐弹离。就像一种拒绝,让人心灰意冷。
我有时候会怀疑,是不是老天在故意和我作对。他好像无处不在,在我最落魄的时候,给我施展一种诡异的魔法,让经我手投出的篮球,都本能地拒绝着篮筐。我甚至在想,是不是我们球场上的篮筐一夜之间变得太小,专门对付我的三分远投?
一切的空想,在比赛失利后的黄昏蔓延开来。我抬头望望天,还是蓝的。可亲爱的上帝,你能告诉我吗,为什么三分球远投,从我身旁偷偷地溜走了?
第六场比赛,我主动向教练提出申请。我安静地坐在了替补席上。
我们赢得了比赛,整场比赛我们没有投一个三分球,可是我们赢了。那一刻我好像突然明白了,其实没有了三分球的篮球赛一样精彩;没有了三分球的球队,依旧可以选择胜利;没有三分球,我是不是依旧深爱着篮球,深爱着与青春有关的日子?没有了三分球,球队还有没有我的位置?
那个黄昏,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直到星星升起的时候,我依旧徘徊在球场的中央。我要的`答案在哪里?篮网随风摇曳,好像在讥笑我的无能
数学老师曾说过:青春是等概率的等可能事件,在发生的那一刻,也就昭示着结束。而概率是一件你永远无法左右的事情。
猴子他们,在我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背着我去找了叶韵。
整个事件我都是不知情者,直到叶韵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依旧蒙在鼓里。听着那熟悉的声音,却在客观地分析着,划清着一些东西。
我突然变得异常的沉着,最后的最后,我只说了一句话: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我不知道是谁找了你。但你要明白你的离去,与我的篮球无关。
说那句话的时候,口气冷到自己无法想象的地步。或许,一切的关联都源自我的凭空臆想。
后来我和猴子大吵了一架。最后,我离去的时候留给猴子一句话,也算是留给叶韵的:我的崩溃不需要任何的人负责,而我永远不会崩溃,永远。
我想,叶韵也逐渐明白,她的离去,对我的打击是那么的大。她也许会后悔,错过一个这么真诚的男生。 夜晚,遥望星空。依旧迷恋篮筐。想起数学老师所说的等可能事件,我们永远无法左右它的概率。发生了,就意味着概率已到了无可更改的地步。
期末考试终于开始,那天早上下起了雨。天被洗刷得昏暗而毫无色调,我在雨中拼命地奔跑。一如那努力飞入篮筐的篮球,我努力地跑向考场。后来回想,雨中的我一定很帅气。因为奔跑中,我突然想起青春一词。而跑步的姿势,后来的我固执地认为那一定是有生以来最帅的。我把青春与大雨、篮球联系到一起,然后用一种略带自负的微笑跑向考场,雪一样白的墙壁与外面的灰调形成鲜明的对比。
监考老师看到我的样子——一个傻笑落汤鸡,表情有些怪。而我的笑,让他也情不自禁地跟着我笑了起来。
傍晚的时候,那场大雨早已逃得无影无踪。玻璃一样的夕阳,席卷了球场的每一个角落。而那些哗啦哗啦的雨声,却在我耳中挥之不去。
第八场比赛,晋级赛。我打满全场,三分球7投中7。那天的夕阳把我一脸的阴霾击碎,突然发现那些被夕阳的血红偷去的天蓝,正在慢慢地被微风还原。队友们把我抛向血红与海蓝并存的天空。那一刻,我突然感到一团蓝色的物质在我身体中慢慢地释放。那好像是与梦有关的物质的破茧而出。
一抹蔚蓝,从我双眸中映射而出。而那场关于哗哗大雨的记忆,我至今记忆犹新。那窗外风卷过的残云,好像在努力地写着“青春”二字。
青春作文 篇4
西北高原上,漫漫的黄沙地,那些贫瘠的沟沟壑壑间,俨然和音乐没有多少的联系。但是那些最质朴的人却把一种心灵的声音放到了那里广袤的空中。嘹亮的声音一直逼到了塞外。黄土地从这一刻沸腾起来了,就像那一片红红的高粱地,火一样的炙热。男人媳妇的红盖头下,那姑娘一个劲地笑。这便是秦腔了。它没有江南水一般的婉转,但也有着最朴实的调儿,虽称不上什么天籁,但也是艺术的一种,这带着黄泥土味道的艺术一直活在民间,根深蒂固。
崔健给了我们一个带着“流行印记”的回忆,他就像是一个符号,一个引领时代潮流的符号。70年代的人很是热衷于他的这项艺术。在没有顶级伴奏,顶级制作的背景下,他们的创作还是成了那个时期最质朴生动的声音。一首歌曲可以唱出一个时代的兴与衰,一座都市的深沉与荣辱,一段爱情的凄美与苍白,一段亲情情的温软与沉默。在那些静静地逝过的青春间隙,不太苍老的我们还能清晰地记得当年的那些歌曲,就是这随便起个调儿,也能自如得跟上了那节奏,还加进了你自己对这段声乐独有的情感。我们仿佛看到了中国的苏珊大妈,没有在艺术的温室里却同样带着对艺术的一份热衷,这会让艺术本身更加的有时间和空间的意义。这些荣誉都是那些默默奉献者的功劳。尤其是这流行的音乐,从这一刻开始也像是穿越了这呆滞的空气,跨越了神话般的时间隧道,漫游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无拘无束。
青春有时候就是那柔柔的七八月的青草,嫩嫩的,只是见着那沁人的绿,直逼你的眼睛,一种充溢着生命的气息。风儿挂不倒他,雨儿淋不倒他,那种生命的铿锵带着岁月的光辉只会让人更加的肃然起敬。
青春有时候是那拆刹不住的车轮,细细的轮子,那是因为我们年轻,很灵动。记得那是在上高中的时候,每每的,一到周末的`时候,我就要从河的这边骑车到河的另一头,这也是两个相隔很远的村子。在每个周末,家人都会为我准备好一些随身的干粮,梅菜扣肉或者咸菜泡饭,这也够我吃上一个礼拜的。另外加上一周50块钱的人民币,给自己加点其他的口味应该是错错有余的。对着仅有的50块钱,面对一直在节节攀升的菜价和疯狂的菜市场,想起那买猪肉师傅高调的出场,我还是会有自己经济的打算。班里很个多的同学都拥有自己的一个音乐播放设备,最低级的也是个收音机带播放磁带功能的机器,那时候是需要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还要外加几个小钱才能勉强争取的来的。这东西在班里如同抢手的山芋一样,地理课上,政治课上都成了一种必带的玩物。这就像是跟那贵族遛狗一样,图个玩劲和欣喜。可是我却不是因为这“玩”字,很是羡慕拥有那玩意的哥们。首先,我应该明确的是,我自己不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都是在快临近高考这节骨眼上,每个人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哪会有什么闲功夫去追求那破玩意呢。我不考艺术,不练歌谱,不练唱歌,我只当兴趣,一种失意时的玩物。况且若是考上了好些的大学,以后我一口气给他给个10个8个的,解解气。现在顶替的都是Mp3,Mp4还有智能手机了,如今这时代转的就是跟流星一个速度。我应该坦白自己,那时候是因为喜欢音乐的缘故,把自己吃饭的钱节省出了一部分给自己买了好些磁带。那回儿的机子还是初中的时候阿姨为鼓励我学好英语给买的“随身听”。机子还是用几条白色的胶布给粘着的。每次把带子放进去的时候,都要很是小心,拿个起子把那壳儿撬开,再慢慢地放进,这东西在我那也就是一宝,倍加珍惜。
跟着周杰伦《七里香》的味道,我把车子骑到了青春里最美的田野间,听那匆匆的流水,看那低飞的黑燕,见那一叶叶竹筏漂过,心中荡漾起一首青春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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