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8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书信吧,书信是人们是人们传递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种交际工具。那么,怎么去写信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1
各位家长:
您好!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放假期间,希望您在假期里监护好孩子,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清明节注意事项
1、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尽可能带孩子去瞻仰先贤,接受优秀传统教育;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先祖寄托哀思。
2、清明节期间,来往车辆剧增,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3、请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按时完成作业,并读一些有益的课外书,确保学习的.有效性。
二、森林消防要求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破坏性大,全世界每年森林消耗中的80%源自森林火灾。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3月26日至4月4日为森林消防禁火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上坟烧纸钱、点香蜡烛、烧坟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永丰镇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电话:85185620)。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不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包括玩火、野炊、烧纸、放鞭炮、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或者炼山、爆破、烧灰、烧田坎草等生产性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对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也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段,我们特别告知您在祭扫时注意火烛,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请教育您的孩子禁止野外玩火,如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但不能参与救火。
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2
清明小长假就要到了,大家放松身心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安全第一。
首先出行的时候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要左右看,走人行道。路上靠右行走,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栏杆,不与机动车抢行,不在公路上玩耍,以免发生交通事故。乘坐超载车辆,不坐非法营运车辆。在乘车、转车途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行李安全。如遇恶劣天气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伤害。
在出现沙尘、大风天气时,应关好门窗,减少外出,不宜在室外进行体育运行和休闲活动;外出时最好带防尘的`口罩、眼镜等,预防沙尘对眼、口、鼻的侵袭,尽量避免与沙尘亲密接触,在外逗留时间不宜过长,回家后应立即用清水洗脸。
大风天气尽量不要外出,如必须外出时,少在高层楼之间骑车或步行通过,因为高层楼之间很容易形成窄管效应,容易给出行带来危险;请勿在高大建筑物下和广告牌下避风,因为大的广告牌匾在风力较大时,很有可能瞬间倒塌;风大时一定要留意远离上了岁数的老树,因为老树本身根基不牢,有可能会出现树根或树枝断裂导致砸伤.
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做到饮食平衡;不买街头或小店“三无”食品,不明情况时不要随便服用药物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以免食物中毒。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
不要独自出门,出门要向爸爸妈妈说明去向和同伴姓名,按时回家.
让我们共同度过一个饮食有节、寒暖当心、精神畅快、起居以时、劳逸均匀的小长假;过一个健康、安全的小长假。
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3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清明期间,祭扫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因此利用放假的时间和你共同学习安全防火知识。
一、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学校始终把学生安全教育放在首位,班主任、任课教师几乎天天讲注意安全。我校绝大部分学生能听从老师、家长教导,养成了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具有正确的安全观念和安全防范能力,但是不可否认也还有一些学生安全意识不强,经常会做出一些有损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举动。
为此,学校再一次希望广大学生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
1、上、放学路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从人行道上走,无人行道时从马路边上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并且一站二看三通过。
2、上、下楼不要拥挤,更不要疯狂打闹,要有序靠右慢走。
3、课余时间要文明活动,不要你追我赶,或者在拥挤的里故意推拉别人。
4、夏季也很快就要来临,请同学们千万不要偷偷下河洗澡。全国各地每年都有学生私自下河游泳而被淹死的情况通报。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互相监督,发现有学生私自下河洗澡及时报告老师,学校将严肃处理。
二、努力学习,争做文明学生
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听从老师的教导,努力学好各门功课,同时在学习实践过程中多做有意义的.事,不做无聊的事,争当文明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品质。我们每个年级、每个班都有很多学生热爱学习,上课专心听讲,积极举手发言,老师布置作业能独立认真完成,无论是平时的作业评价,还是单元测试、期中、期末考试都取得优异成绩,开展的各项比赛活动中也一次次获奖!他们付出了劳动,收获着喜悦,同学、老师、家长都分享了他们成长中的快乐。但是也有极少数同学每天到校不学习,不思进取,老师上课自己玩自己的,不听讲,布置作业要么管它对与错、乱写一通,要么千方百计拿别人作业抄一抄,要么干脆懒得做并且还撒谎欺骗老师说作业本丢了,或者忘带了,他们除了不爱学习,还做了很多不文明的事,如:①有学生早上不按时到校,早早在校门口窜来窜去,门一开抢着往里冲,根本不像是一个学生所作所为;②有学生在整队上公开课、体育课和放学吃饭时,不好好站队;③有学生不讲卫生,到处乱丢废纸和空牛奶盒子;④有的学生看见别人的东西——文具、玩具、零钱等就想把它据为已有等等。
为此,学校希望全体同学端正学习态度,自觉勤奋学习,不断争取优异成绩。特别是六年级毕业班同学,要继续发扬努力学习、不怕艰苦、勇往直前的精神,争取自己最好的成绩向母校汇报。同时也更希望那些有缺点的同学放下包袱,勇于改正错误,向优秀同学看齐,敢于挑战自我,战胜自我,在成长中感受真正的快乐。
三、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
今天是星期五,从明天开始,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4月5号—4月7号)三天所有学生不上学,下星期二(4月8日)早上上学,上课。
四、关于清明节祭祀活动及森林防火的几点要求
1、请广大学生尽可能同家长一道参加清明节祭祀祖先活动。清明节祭祀不是一种迷信活动,而是家人对已经逝去祖先的怀念,缅怀他们对后人、家庭及社会所做的贡献,激励后辈向他们学习,努力去做好更多有意义的事。它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活动,值得我们提倡、参与、弘扬!
2、同学们可利用这次清明节祭祀活动,走进广阔大自然,亲切拥抱大自然,去仔细观察、用心思考、不耻下问、勇于探索,一定会学到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同时去用心感受阳光的温暖、清风拂面、溪水的歌唱、花草的芬芳,陶冶自己的情操,激发热爱大自然、热爱家乡的情感。
3、请同学们参加野外活动时不要擅自带火种(打火机、火柴等),同家长一道祭祀用火时千万要把周围的易燃物弄干净,如果不小心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就很容易失火烧山,酿成大错。
4、燃烧祭祀物品应尽量慢慢用小火,注意风大刮走了燃烧的物品从而引起失火。
5、祭祀仪式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要仔细察看刚刚烧过的地方还有没有火星,一定要让火星完全熄灭后才能放心离开。
6、请所有同学回家告知家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果有谁不小心引燃了森林,谁将会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7、如果有森林失火,请同学们不要参加救火行动,因为你们小,无自救能力,很容易出现伤亡事故,这样就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所以不允许小学生救火。发现失火要尽快在大人指引下远离火场,并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最后祝大家过一个有意义的、安全的清明假期。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4
亲爱的家长朋友:
近期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降水少等不利因素导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假期安全,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特此向家长朋友提出如下安全建议:
一、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倡导上山扫墓祭祖文明新风,如植树、献鲜花、花篮、花圈等。不要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香烛及吸烟、野炊等一切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家长带幼儿祭祖千万注意防火,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不乘坐无牌、无证或非营运、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家长要牵着孩子的手,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三、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家长要监督幼儿不购买无安全保证的食品;不吃变质的饭菜,不吃不干净的水果;少吃生冷食品,不喝生水;不吃山上的野果,严防食物中毒。
四、注意预防传染病。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期,如流感、麻疹、肝炎、手足口病等。家长要注意做好预防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服,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场所。
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家园共同教育孩子,提高必要的自护自救能力,增强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温泉镇格林幼儿园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5
全体师生及家长:
森林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宝贵资源,是我市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基础,更是展示我市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环翠区作为威海市的中心城区,有林地面积近22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51.4%,每年都吸引几百万游客来到环翠区观光旅游,为繁荣林区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加倍珍惜!遗憾的是,近年来因少数市民上坟烧纸、林区野炊、吸烟、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给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小损失,令人十分痛心,我们每个有责任感的公民,都应自觉地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作出积极贡献。
每年的2月至5月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类农事生产、道路桥梁施工、林区旅游活动频繁,野外用火将大量增加。加之受传统习俗影响,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现象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全区森林生态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进山。清明节上坟扫墓,提倡用栽植纪念树、敬献鲜花等文明方式祭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吸烟、野炊、烧香、焚纸、串烧地堰、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和监护责任人要加强对老人、儿童以及各类智障人员的看管;在林区作业和通过的各类人群和车辆,必须经防火检查站的严格检查和登记,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二、积极参加火灾扑救。抢险救灾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尽其所能,积极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以免发生伤害事故。严禁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加大了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处罚额度,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元~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5万元罚款;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对个人处200元~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5000元罚款。酿成30亩以上森林火灾或者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规定,既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护我们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需要。全体公民对野外违法用火以及酿成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报警电话:
感谢您对环翠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您的平安与幸福,请时刻注意森林防火!
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xx年的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了让您的子女过个充实而又有意义的节日,现就我貌同关心的几个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希望您配合学校督促自己的孩子做好以下工作:
一、放假时间
按国务院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20xx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xx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5日(周三)正常上课。调整上课时间:4月1日(周六)照常上课(补周一课程)。
二、希望家长在学生放假期间要自觉履行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职责,并严格要求子女,切实做到:
1、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意识,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防火、防溺水、用电安全等的教育,特别要严禁子女玩烟花竹,做到文明拜祭、文明扫墓,确保子女的人身安全。
2、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家长要教育子女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买无证摊点出售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3、根据春、夏季交替时流行病、传染病高发的特点,请做好各种预防工作,要求子女注意个人卫生,积极锻炼身体,确保身体健康。
4、天气渐渐回暖,请家长加强对子女游泳安全教育,向子女讲清楚私自外出游泳的危险性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要严防孩子私自下水,避免游泳事故的发生。
5、引导子女合理安排每天的作息时间,并且督促子女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沉迷于电视或网络。
6、同学们可以登录中国文明网(xx)参与“我们的节日清明”“网上祭英烈”活动,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
7、建议您利用清明放假时间,带着您的孩子去春游、植树或放风筝,和孩子一起去亲近大自然、享受大自然,为环保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xxx
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7
全体同学、各位家长,大家好!
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里学校提倡每个家庭文明祭祀,用鲜花等形式寄托自己的哀思,抵制明火祭祀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和污染。同时为了每位学生安全度过小假期,学校委托家长在小假期中尽到监护人的义务,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提出如下要求:
1、在学校对学生提高安全教育的同时,学生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远离危险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学生假期里出市旅游,学生家长要与班主任请假。
3、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黑车、套牌车、超员车、电动三轮车等,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注意家庭电器安全,防止火灾和用电不当造成伤害,不玩火,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5、遵守学生守则,在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秩序,做文明市民。
6、不进网吧、游戏厅、录像厅,不晚归,不与陌生人讲话。
7、争做“文明出行小使者”,做到“四看五不”。
8、家长要教育学生远离城市建设施工现场,远离违章、破损建筑。不接受、不邀请同伴去玩耍,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严禁学生自行组织的外出活动,未经家长同意不得搞任何有危险性的团体活动。
10、严禁学生独自或邀请伙伴到小河、水塘、大水坑、湖边等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11、学生放假时间为:20xx年4月2日起----4月4日止,4月5日上学。
沈阳市九十六学校
二0xx年三月三十一日
清明节防火致家长一封信8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春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清明节期间,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为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现将假期有关事宜与您沟通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4月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天)正常上课。
二、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1、请各位家长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
2、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以及在校学生的光荣职责。注意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谨防山火伤害。
3、严禁林区上坟祭祖时烧香、点蜡烛、放鞭炮、烧坟草等一切野外用火,提倡用鲜花、植树等文明上坟祭祖方式。
4、一旦发生山林火灾,要尽快报警,火警电话号码为119。
5、扑救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每个公民必须听从指挥,积极扑救。但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6、依法追究引发森林火灾责任人,轻者行政从严处罚,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学生引发山火,家长要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我们还要提醒您务必教育和督促孩子不要随身带携带火种、易爆易燃物品,不要玩火,禁止清明节期间一切易发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只有共同树立防火意识,我们的家园才能永保水常清,山常绿,天更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清明节做起,倡导文明祭扫,杜绝火灾的发生。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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