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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4-05-28 07:15:18 书信 我要投稿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汇编1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接触过书信吧,书信可以传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还是对书信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汇编15篇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孩子们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你们的支持与配合!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的家园,确保学生健康平安,特发出致全体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6月10日是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6月10日是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防火期内,除经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我县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简称“十个严禁”):

  十个严禁

  1、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户外露营用火、烧蜂、烟熏捕猎、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2、严禁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焚烧垃圾、倾倒祭祀废弃物、堆积农业废弃物和林地抚育、清理隔离带等产生的可燃物;

  3、严禁农林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

  4、严禁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5、严禁举办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使用明火;

  6、严禁违规经营、举办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赛事活动和走非正常线路徒步、攀岩和到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区域游玩;

  7、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使用电猫违法狩猎、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8、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

  9、严禁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施、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

  10、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家长们、同学们,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教育孩子不要携带火种到山上活动,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的要求。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提高孩子们防火安全意识,促进孩子们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2

家长朋友:

  您好!

  每年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打赢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请家长严格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禁携带火种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当前天干物燥,清明节即将来临,所有幼儿及家长严禁在山林内和山林周围上坟烧纸、吸烟、用火野炊、燃放鞭炮等活动,提倡文明祭祀。严禁烧荒、烧堤堰、烧田埂、烧秸杆等。如果您和家人一起进山游玩,请切记一定不要玩火。

  二、知晓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请所有幼儿及家长知晓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平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是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农地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是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地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是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是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是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是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地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是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对因违反以上违法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应急处置

  若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未成年学生不得擅自参与救火。

  上述规定,请各位同学及广大家长自觉遵守。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3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国庆小长假将至,为切实加强假期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防患于未然。根据区教育局工作部署精神,新华幼儿园以“小手拉大手、共防森林火灾”为主题,实现家园联动效应。希望家长予以督促,使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

  秋季天气干旱少雨,气温回升,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幼儿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幼儿园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幼儿园做好孩子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希望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对幼儿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携带火种、火具、火药、易燃易爆进山游玩,严禁进行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新华幼儿园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每位小朋友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望各位家长配合幼儿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努力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4、家长和子女能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做好孩子的表率。尤其外出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在任何场所不得燃放孔明灯。杜绝因幼儿玩火造成的森林火灾。

  5、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通知区政府或林业部门,教育幼儿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孩子思想工作,提高幼儿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孩子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幼儿饮食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电、防烫等安全工作,强化孩子的安全意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正值春季气温干燥之季,是火灾的高发之际,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及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师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上级部门的通知,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

  倡导广大师生家长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不在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祭扫、安全过节,将清明禁火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林

  要求全体师生在春季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学生不在任何场所玩火,不准携带火种、火具、火药、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游玩。

  四、禁止野炊、烧烤

  禁止学生参与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等野外用火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杜绝因学生玩火而引发的森林火灾。

  五、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鉴于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如果学生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和当地政府。

  家长朋友们!防止火灾,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希望大家都来关心校园防火工作,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文明祭扫。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各类火灾的发生。

  各位家长,生命弥足珍贵,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一起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为家庭的幸福,为社会的和谐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5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连日来,我县天气持续放晴,山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一点星星之火,可毁万亩森林”,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绿水青山,防患于未然,我们呼吁您和您的家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在森林防火特防期内,停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土埂、烧稻草秸秆等。

  二、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的光荣职责。

  三、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以及在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进入林区山场生产作业及野外踏青游玩时,不随意用火,禁止在林区内野炊烧烤和吸烟。

  四、凡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所属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直接拨打xxxx-xxxxxx森林火警电话,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美好家园。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6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孩子们:

  你们好!

  孩子们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你们的支持与配合!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的`家园,确保学生健康平安,特发出致全体幼儿及家长的一封信,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6月10日是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6月10日是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防火期内,除经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我县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简称“十个严禁”):

  十个严禁

  1、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户外露营用火、烧蜂、烟熏捕猎、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2、严禁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焚烧垃圾、倾倒祭祀废弃物、堆积农业废弃物和林地抚育、清理隔离带等产生的可燃物;

  3、严禁农林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

  4、严禁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5、严禁举办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使用明火;

  6、严禁违规经营、举办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赛事活动和走非正常线路徒步、攀岩和到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区域游玩;

  7、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使用电猫违法狩猎、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8、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

  9、严禁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瞭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施、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

  10、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家长们、孩子们,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教育孩子不要携带火种到山上活动,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的要求。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提高孩子们防火安全意识,促进孩子们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7

各位家长:

  你们好!为了森林资源避免受到火灾的危害,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我们特向全镇各位家长发出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孩子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带孩子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元旦、春节、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上山祭拜、外出游玩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管控,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孩子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孩子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孩子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2119。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救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此致

敬礼!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8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时值秋冬交替之季,风大物燥,又到了山林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幼儿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幼儿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幼儿园做好幼儿安全工作,提高幼儿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和教育幼儿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防意外伤害,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9

尊敬的各位家长: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根据上级的《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教育》要求,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倡导文明祭祀,防范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带头做好清明节文明祭祀,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提倡用鲜花等文明方式祭奠,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希望家长同志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合理安排学生休息日的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春风又绿泛追思,一年一度铭先人。祖先崇尚文明,时代呼唤文明。人人需要文明清明,清明需要人人文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你我做起,以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倡导新风的实际行动,播撒新时代文明新风,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0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xx镇青山绿水,是我们美丽的家园。时值秋季,天干物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学校依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文件和xx镇政府、教体局要求,特向各位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主动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儿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不停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禁止儿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禁止儿女在野外烧烤。对主要时段,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尤其注意对火源的监管,禁止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焚烧枯枝败叶、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果断阻止未成年人参加扑火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惜自己儿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儿女的暂时监护人,可经过电话、写信等多个形式,督促儿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儿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未成年人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需依法赔偿损失和负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6、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7、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础常识,发觉火情及火灾隐患要立即汇报,直接拨“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碰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立即避险逃生或等候救援,不得自行救火。

  各位家长朋友,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严格遵守《禁火令》,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保我家乡四季常青、四季平安。

  最后,祝各位家长朋友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1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每年的春季,空气干燥、植被干枯,是火灾事故易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确保幼儿健康平安,请大家与我们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做到遵纪守法,减少火灾隐患

  广大家长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不在禁火区内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野炊、烧灰积肥、烧草秆、烧火取暖、点火照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们的监管,燃放烟花爆竹时选择到安全地点,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防止在禁火区内玩火、燃放烟花爆竹。

  二、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我们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

  三、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根据我们了解很多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幼儿园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监护力度,不带火种进入山林,同时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文明祭祖,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更不违规用火等。

  四、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

  希望广大家长做文明出行的先行者、带头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文明安全出行、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带头践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倡导。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2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感谢您对我们学区的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季,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增强广大家长和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让我们一起携手,严把消防安全关,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筑牢安全防火墙,预防火灾,守护家园。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监护好孩子,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爱护森林的好公民。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等易燃物进入林区,严禁林区吸烟,严禁上山野炊,严禁在森林游览用火。

  3、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4、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别上山玩火,别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或报告老师、学校或当地政府。

  5、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引起火灾的,严格追究责任。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3

各位家长:

  您好!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放假期间,希望您在假期里监护好孩子,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清明节注意事项

  1、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尽可能带孩子去瞻仰先贤,接受优秀传统教育;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先祖寄托哀思。

  2、清明节期间,来往车辆剧增,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3、请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按时完成作业,并读一些有益的'课外书,确保学习的有效性。

  二、森林消防要求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破坏性大,全世界每年森林消耗中的80%源自森林火灾。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3月26日至4月4日为森林消防禁火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上坟烧纸钱、点香蜡烛、烧坟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永丰镇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电话:85185620)。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不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包括玩火、野炊、烧纸、放鞭炮、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或者炼山、爆破、烧灰、烧田坎草等生产性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对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也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段,我们特别告知您在祭扫时注意火烛,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请教育您的孩子禁止野外玩火,如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但不能参与救火。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4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加强对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同时,我们也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严格做到“十不准”:

  (1)不准烧荒烧垦;

  (2)不准烧荒积肥;

  (3)不准烧田埂地边的杂草;

  (4)不准烧秸秆;

  (5)不准乱扔烟头、火材梗等引火物品;

  (6)不准在林地烧火煮烤食物和林副产品;

  (7)不准在山林烧火取暖、放炮、炸石;

  (8)不准在林地打火把和燃放孔明灯;

  (9)不准在林地放鞭炮、烧纸、点烛;

  (10)不准烧山趋兽和用明火枪狩猎。

  二、文明祭祀

  要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献一束鲜花、互联网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防发生火灾。

  三、履行好监管责任

  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

  四、遇险需冷静

  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不得自行救火。严禁孩子上山扑火,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共同努力,远离森林火险,自觉地投身到森林防火的工作中,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5

尊敬的家长同志:

  你们好!

  进入春季,随着气温的回升,很多人外出踏青,农忙耕种等活动增多。提醒各位“防火工作,重于泰山”。为了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学校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作为家长,各位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带火种进山玩耍,严禁学生野外用火和野炊,让学生知道每年12月至下一年5月底为森林防火期,杜绝学生带火种进山林造成森林火灾。尤其要注意教育学生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群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清明节期间,希望家长同志能够文明祭祀,不带火种进山,更不违规用火。

  四、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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